大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,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为了规范大数据产业发展,保障数据安全,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,吉林省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《吉林省大数据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本文将从《条例》的出台背景、主要内容、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解读,以期为新时代数据治理提供有益借鉴。
一、《条例》出台背景
1. 国家政策支持
近年来,我国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如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》、《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等。吉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结合自身实际,于2019年启动《条例》的起草工作。
2. 数据安全形势严峻
随着大数据应用日益广泛,数据安全形势日益严峻。个人信息泄露、数据滥用等问题频发,严重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。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,保障数据安全,有必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。
3. 数据产业发展需求
大数据产业是吉林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。为促进数据产业健康发展,需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,规范数据采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共享等环节,为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二、《条例》主要内容
1. 数据安全与保护
《条例》明确了数据安全与保护的基本原则,要求数据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共享等环节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、诚信、保密的原则。
2. 数据收集与处理
《条例》规定,数据收集者应当依法取得数据主体同意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泄露、出售个人信息。对数据收集、处理、存储、传输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3. 数据共享与开放
《条例》鼓励数据共享与开放,要求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,积极推动数据共享与开放,促进数据资源整合与利用。
4. 数据治理与监管
《条例》明确了数据治理与监管的主体、职责、程序等,要求各级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,加强数据监管,确保数据安全与合规。
三、《条例》实施意义
1. 保障数据安全
《条例》的实施,有助于加强数据安全管理,防范数据泄露、滥用等风险,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。
2. 促进数据产业发展
《条例》为数据产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,有助于优化数据资源配置,推动数据产业创新,助力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3.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
《条例》的实施,有助于政府部门提高数据治理能力,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、精细化,提升政府治理水平。
《吉林省大数据条例》的出台,标志着吉林省数据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。在新时代背景下,吉林省将继续深入推进数据治理工作,为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贡献力量。我们也期待《条例》的实施能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,共同推动我国数据治理体系建设。